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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,在工作中坠马不幸离世,引发全网悲痛。
贺娇龙离世后,许多网友反映,希望昭苏县能为她建立雕塑,纪念她为昭苏作出的贡献。
图片来源:南方都市报
1日,昭苏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关注到这件事,“很多群众给我们打电话反馈,希望为贺娇龙设立雕像或者画像”。其透露,目前已经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了此事,正在等待后续安排,对于贺娇龙的离世,“我们也感到很惋惜”。
1日,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《聊聊网友呼吁为贺娇龙立塑像这件事》一文提到,“设立塑像从来都不是小事。它不是简单的公共艺术,也不是应景的视觉呈现,它从来都和历史见证、社会需要、文化传承、精神赓续有深刻关联,更是上下同欲、同频共振的结果。”
该文指出,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》明确规定: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。未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,也不得在公共场所、工作区域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、纪念碑、纪念亭等。
另外,按照《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》规定,《办法》所称城市雕塑,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、广场、绿地、居住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的室外雕塑。任何部门和单位进行城市雕塑建设,均由建设单位向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申请立项。申请立项材料应包括雕塑题材、建设规模、经费预算、经费来源以及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等。
可见,为一个人立塑像,是牵引全社会目光的大事情,必须依法依规,慎之又慎。网友呼吁为贺娇龙立塑像,是对她的奉献精神的褒奖,更是希望通过塑像做“永远的纪念”。而真正的源发于心的纪念,不一定依托塑像,不一定依托帧帧光影。
文章最后表示,近日,由云南日报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、昆明市总工会联合发起的编—27“中国风”月季新品征名活动引发广泛关注,而命名“娇龙”的呼声最高。“粉红欲滴的月季,像极了热爱美、创造美的贺娇龙,这种命名和纪念,颇显温馨与诗意,特别符合她的个人气质魅力。见花如见人,花的生命力,迎风招展,正如贺娇龙就在身边,从不曾离开。”
央广网云南频道消息,近日,由云南日报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、昆明市总工会联合发起的编号-27的“中国风”月季新品征名活动,引发网友广泛关注。在征名留言区,“娇龙”这一名字获得大量支持,不少网友希望以此纪念不久前离世的新疆女干部贺娇龙。
按照原计划,此次新品征名周期为一个月。由于“娇龙”一名获得高度关注和情感共鸣,科研团队正在内部讨论,是否参考此前“文秀月季”的命名方式,提前确定名称,相关情况仍需与参与单位进一步沟通。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蔡艳飞表示,如果“娇龙”这一名称已被注册,也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“娇龙踏雪”“娇龙仙子”等名称方案。
中国青年报来源:“新疆日报”微信公众号、南方都市报、央广网、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等
